标准编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院校师资培训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全面落实《关于组织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教师培训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43号)要求,高质量开展标准编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院校师资培训,特制定如下计划:
一、培训目标
标准编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师资(初级)培训按照1+X证书制度试点的相关要求,力求培养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标准化理论基础扎实,标准编审实践能力强的高技能教师队伍,打造能够满足教学与培训需求的教学创新团队,促进标准编审教育培训质量全面提升。
二、培训对象
1.试点院校专、兼职教师;
2.本科学历以上具有一定标准编审实践经验的从业人员。
三、培训形式
1.积极支持与参与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有关国培、省培师资培训项目;
2.根据试点工作需要,由培训评价组织分批次分区域委托青岛标准化研究院统一开展标准编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师资培训工作。
四、培训内容
标准编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师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理论知识教学及实践技能教学两部分,对标准编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师资需掌握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培训内容及学时规定详见附件1。
五、培训计划
本评价组织计划2021年3月至12月期间,每个月集中开展1~3期标准编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师资(初级)培训。培训计划详见附件2(每期培训班具体时间、地点等以文件通知为准)。
六、培训费用
初级讲师培训为期15天,共计96学时,费用为7880元/人。该费用主要用于专家讲课费、专家食宿费、专家差旅费、教学场地费、培训资料费、考试费、证书制作费、培训学员食宿费(培训学员食宿统一安排)等支出(具体内容见附件3)。
七、相关说明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每期培训将提前15日发布通知,请注意关注;
2.报名方式:发送报名回执表到会务组邮箱,会务组根据报名先后顺序发送报名成功确认邮件;
3.请各院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培训期数和区域进行报名。
(二)培训结束后参培人员必须通过标准编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院校师资培训考试。
(三)标准编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师资(初级)培训教师共计9人。(简介详见附件4)。
附件:1. 标准编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师资(初级)培训内容及学时分配表
2.标准编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师资(初级)培训计划
3.标准编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师资(初级)培训成本测算表
4.标准编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师资(初级)培训教师简介
北京中标赛宇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日